摘要
职位数量: 12
招聘人数: 13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6-20
工作地点: 锡林郭勒盟
公告详情
为确保锡林郭勒盟正蓝旗2023年赴内蒙古医科大学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锡林郭勒盟委编委会下达的公开招聘用编计划,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正蓝旗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列入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条件及代码 |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 |
本科 | 研究生 | |||||
1 | 正蓝旗人民医院 | 影像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 放射医学100106 临床医学(不含护理学)1002 | 13474796362、18947993066 |
2 | 正蓝旗蒙医医院 | 临床医师 | 1 | 临床医学100201K | 临床医学(不含护理学)1002 | |
3 | 影像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 放射医学100106 临床医学(不含护理学)1002 | ||
4 | 正蓝旗扎格斯台苏木卫生院 | 蒙医医师 | 1 | 蒙医学100504K | 民族医学(蒙医学)100513 | |
5 | 正蓝旗那日图苏木乌日图塔拉中心卫生院 | 蒙医医师 | 1 | 蒙医学100504K | 民族医学(蒙医学)100513 | |
6 | 正蓝旗宝绍岱苏木中心卫生院 | 蒙医医师 | 2 | 蒙医学100504K | 民族医学(蒙医学)100513 | |
7 | 临床医师 | 1 | 临床医学100201K | 临床医学(不含护理学)1002 | ||
8 | 正蓝旗桑根达来镇中心卫生院 | 影像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 放射医学100106 临床医学(不含护理学)1002 | |
9 | 临床医师 | 1 | 临床医学100201K | 临床医学(不含护理学)1002 | ||
10 | 正蓝旗赛音胡都嘎苏木杭哈拉卫生院 | 临床医师 | 1 | 临床医学100201K | 临床医学(不含护理学)1002 | |
11 | 蒙医医师 | 1 | 蒙医学100504K | 民族医学(蒙医学)100513 | ||
12 | 正蓝旗赛音胡都嘎苏木贺日斯台卫生院 | 临床医师 | 1 | 临床医学100201K | 临床医学(不含护理学)1002 |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7日(不含)至2005年6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8.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海外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4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09:00-12:00。
2.报名与资格审核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体育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5号)。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同步进行。
4.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须提供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2);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海外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书)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须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或pdf扫描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zlqwjw@163.com,发送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09:00至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17:30,逾期发送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2)《报名登记表》(附件1)扫描件;
(3)《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扫描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书)扫描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8.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方式
1.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采取免考试,直接体检、考察方式招聘。
2.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采取考试方式,择优招聘。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如出现空岗,按相同报考专业考试分数,择优调剂招聘。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须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旗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和旗人社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
0479-4224967(旗卫健委)
监督电话:
0479-4239491(旗人社局)
13847917983(旗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15047947600(旗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报名登记表》
正蓝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微信小程序暂时不支持直接下载附件,可关注公众号“医护知音校园招聘”领取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lq.gov.cn/zlq/2023-06/16/article_2023061609181475377.shtml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医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mliepin)。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