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2-11
工作地点: 浙江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龙港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龙港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为龙港法院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法院执法办案、行政综合工作等相关辅助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二、招聘计划
龙港市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综合岗位1名。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3年12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法学类(招考专业条件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年龄: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2月8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8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4.性别:不限;
5.户籍:具有温州市户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龙港市机关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9时-2023年12月1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9时-2023年12月14日17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s://lgswzp.zhaopin.zj.cn
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面、反面;
②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温州市生源须提供迁出记录的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12月8日。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学位。招考专业条件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2.计划取消
经资格初审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公布相关公告。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2023年12月23日9时。
已完成报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
9:30-11:30《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时,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温州市生源须提供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截至2023年12月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人民法院咨询(联系电话:0577-68582103)。
附件:2023年龙港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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