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15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10-31
工作地点: 北京
公告详情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办学始于1950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以商科、轻工和食品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拥有阜成路和良乡两个校区,现设4个学部,含10个学院、1个教学部、3个书院;拥有2个国家级检测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拥有科技部中国-加拿大联合实验室、环保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高精尖中心、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哲社研究基地等20个重要省部级科研平台和15个省部级行业协会科研平台;4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本科专业61个。学校先后获批应用化学、产业经济学、食品科学和会计学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民商法学、材料加工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环境工程和企业管理6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19年,我校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3个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有博士后53人,有各类学历教育学生1.7万余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字〔2023〕1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才引进)15人,招聘岗位信息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工商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才引进)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才引进)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符合北京市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四)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外高校教师:非北京户籍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2.博士后出站人员:拟聘用前须为2024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同时要求2024年底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并报到入职,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同时要求2024年底前能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五)年龄要求:杰出领军人才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包括完整连续的学习、工作经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发送至应聘学院(部)联系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报名均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7点。
(二)资格审查与函选
学校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专业和研究方向、代表性学术成果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函选,以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三)考察
学校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试讲考察,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每个岗位依据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进行排序推荐进入学校综合考察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
面试、试讲、综合考察环节全程记录。
考察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学校将以电话、短信息等形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心理素质测评
学校对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提请党委常委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专任教师(高层次)岗位一般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预聘期聘用合同,预聘期为5年,预聘期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请咨询相关学院(部)/学部,预聘期内完成任期目标的,学校与其签订续聘合同。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察或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四)北京工商大学2024年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官方发布途径为:北京工商大学官方网站、北京工商大学官方微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五)北京工商大学2024年招聘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所有。
五、联系方式
(一)教师岗位的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学科和专业方向、预聘期任期目标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学院(部)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学校招聘政策和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84422
人事处招聘咨询邮箱:renshichu@btbu.edu.cn;hro@pub.btb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才引进)信息表
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微信小程序暂时不支持直接下载附件,可关注公众号“医护知音校园招聘”领取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