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0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4-18
工作地点: 铜仁
公告详情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4]3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以来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已招录人员编制保障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进行考核。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设立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事业编制专项计划招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乡村医生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2023年度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其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主)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承诺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7.截止2024年4月17日,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委培生。
8.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9.在考察阶段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如:个人档案等)。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1.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及程序
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县级资格初审、市级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计划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详见《铜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事业编制专项计划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本次专项计划招聘信息统一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设置报名人数的比例限制,根据前期省级审核通过的铜仁市2020年以来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信息,由各相关县卫生健康局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报名,并负责收取《2024年铜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事业编制专项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各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本次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后确认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报市级复核后,方可纳入本次已招录人员编制保障范围。
(四)面试
面试由市级统一组织实施,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市乡村医生招聘办”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后参加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乡村医生招聘办”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医院为三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对象条件,有不符合考察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向属地相关部门报批或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2.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面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公务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岗位专业名称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同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由“市乡村医生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研究确定。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若有变动,相关信息将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告。
(六)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和药物政策科0856-5230008
2.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56-5211751
附件1:铜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事业编制专项计划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铜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事业编制专项计划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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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jj.trs.gov.cn/tzgg/202404/t20240410_84188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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