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4-24
工作地点: 内江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保健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岗位
内江市第二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幼儿园,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招聘岗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市中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保健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0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4月16日)。
二、考聘范围及对象
保健室工作人员岗位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考核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核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内江市市中区中央路廖家巷10号)。
3.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材料。
(1)《内江市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保健室工作人员报名表》(后面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
(5)在编在职人员出具现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可以在考察阶段提供)。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报名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三)开考比例
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未形成差额的,取消考聘岗位。
(四)面试
面试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并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于面试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如果面试成绩相同,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并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由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接受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导。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
(八)审批及聘用
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程序向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本次考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审监股全程监督,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再监督。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2-2032541
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审监股:0832-2039260
相关附件:
附件1-内江市市中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保健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内江市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保健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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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neijiangshizhongqu.gov.cn/szq/gsgg/202404/5f2153e2832941d0beb6ea46b5109be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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