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之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1973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