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得报名)。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3.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30周岁以下的按以上原则类推计算。
4.岗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
5.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其他要求”栏目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或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其他要求”栏目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或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资格或证书。
6.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土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