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同时符合岗位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同时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有综合三级甲等医院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四)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六)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岗位对培训、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培训、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培训、工作经历,培训、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4月15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