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年龄: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职称:临床科室具有卫生系列正高职称、教学系列副高职称。
(4)人才业绩: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或医疗技术创新取得高水平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和行业影响力。符合以下同类条件之一:
①获国家级科研项目: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同等级)1项及以上,且发表高水平SCI论著(其中中科院一区1篇或二区2篇及以上)。
②获省部级以上青年人才称号:以安徽省特支计划人才、青年皖江学者等为标杆,且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同等级)1项及以上。
③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近5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或二等奖前二、一等奖前三),且发表高水平SCI论著(其中中科院二区2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