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2日)。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市、县部分岗位对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对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体见各岗位计划表(附件1-5)。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人才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5。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9)。
7.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者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4年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024年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公告及附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划分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专区、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专区、教育行业招聘专区、医疗卫生行业招聘专区和县级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专区等板块,请报考人员认真查看各岗位的招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