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各专门委员会拟定相关议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开展立法调研、法律培训等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只计算在职在编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原单位同意报考;
6.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