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可以放宽到48周岁)。
2、重症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教授及以上教学职称,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
3、重症医学从业资质证书。
(二)必备条件:
1、具有丰富的重症医学专业领域知识和明确的学术研究方向。
2、有较强的急危重症的抢救诊治组织能力及科研教学能力,能够引领本学科持续发展,不断创新,在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同行认可度。
3、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的工作素质。
4、具有一定的科室管理能力和经验,曾担任或现任科室学科带头人。
5、累计在三级医院重症医学专业从业5年及以上。
6、从事重症医学专业以来在国内及国际期刊发表过高质量论文,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7、具备良好的英语交流和专业英语写作能力。
(三)优先条件:
1、承担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2、任市级专业性学术组织专科分会常务及以上学术职务。
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或后备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