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方法下同);具备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备相应岗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备相应岗位正高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列入的,须经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其他说明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前9名进编,第10-11名不进编(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其中,进编的涟水县第二人民医院、涟水县陈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涟水县朱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涟水县南集镇卫生院、涟水县黄营镇卫生院、涟水县岔庙镇卫生院、涟水县大东镇卫生院、涟水县石湖镇卫生院、涟水县东胡集镇卫生院各1人;不进编的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涟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各1人。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