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为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6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
4.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下列情形者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2024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6.丽水市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丽水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满相关文件或公告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7.户籍不限;
8.应聘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9.符合招录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11:00止。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根据应聘岗位,填写对应的报名信息。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3.资格初审。医院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复审、考试时间等事宜,请报考人员关注短信通知并及时按要求回复确认信息。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中心医院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相应岗位。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