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医务医辅岗-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三种情况,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报考卫生健康岗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
2.报考县一院、县中医院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
3.报考县二院、县三院、乡镇卫生院岗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聘用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
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本溪县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其他说明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代码01至56为卫生健康岗位,岗位代码57至61为教师岗位。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