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海外留学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认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于暂未取得选聘要求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诚信承诺制”和“容缺报名制”,2024年12月31日前,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6.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4年4月22日。
滨州市市直、各县(市、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含中央、省驻滨单位人员);市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不得报考;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需经其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工作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经过招录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2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