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其他医疗岗(硕士)-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11.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他说明
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60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