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要求:报考事业单位的,需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可放宽年龄的情形;报考企业的,需符合附件2中所报岗位的年龄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截至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一)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全区重点企业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