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五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眼科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