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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八)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7月11日以前取得。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其他说明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