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要求:护理类专业;
2.学历及年龄要求:
(1)本科及以上护理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或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者,可放宽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科护理人员:高中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或者省级护理技能大赛个人奖项三等奖及以上者,可放宽至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3)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实习/工作经历要求:
(1)专科/本科及以上护理人员: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及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命名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实习;如为2023年之前(含2023年)毕业生,须现在以上范围医院工作;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或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者,实习/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2)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①现在三级医院(核定床位数大于1000张)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②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③护师以上职称;
④2021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4.身体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