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1993年4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或报考定向岗位者,放宽至1988年4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或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者,放宽至1978年4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须符合招聘岗位参加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
4.要求须具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培养(训)方向须与专业(方向)要求相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由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培训方向、培训周期相关证明,并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并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成绩合格证明)。
5.国(境)外人员应聘时,同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参考所学主干课程为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6.对报考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者(不包括报考定向岗位者),要求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简章中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四院(上述市级医院不含分院,下同)、市三院、市疾控中心、市卫校、市急救站。
7.报考定向岗位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其中报考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医师类定向岗位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计划招聘21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