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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企业工作人员-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的要求,就业见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其他说明
具体招募见习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24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表》。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