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对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2.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3.原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招聘文件下发后放弃聘用资格者,自招聘文件下发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口所在地以2024年4月22日为准,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本科学历的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