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6.科研诚信,严谨治学,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二)学历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的临床专业学习经历。
(三)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还需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同时与医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实力和水平相当。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师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工作资历条件
博士毕业后须有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岗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如符合医院人才政策或特别优秀者,工作资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代表性业绩成果要求
应聘人员须至少提供一项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近三年代表性业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项目批件和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术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六)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人。具体信息详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