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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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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体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年龄计算方式: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
(四)社会在职人员限于截至公告发布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社会保险)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岗位限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即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学生集体户)。非北京生源应届生仅可报考岗位要求表中“招聘范围”列明“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的应届生岗位,且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年龄不超过30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所列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未落实工作单位、回国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他说明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