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