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学历学位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从事相关专业十年以上,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带领学科赶超或引领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1)主持过国家级课题、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重要学术价值的代表性论文。
(2)获得国家重大项目资助、国家级人才称号。
(3)具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科室主任或担任本专业省级医学会、医师协会副主委及以上职务。
应聘者以电子邮箱投档、电话报名或直接至医院人事处报名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