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4月底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七)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任何岗位。
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考察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1名,其中事业单位31名,中小学幼儿教师21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晋城市城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