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四)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5月7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应聘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4年5月7日为截止日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