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4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报考支医岗位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有关要求报考,在2年服务期内(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规定的执(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了执(职)业资格考试,否则服务期满后不予安置。
8.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含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市区)。
2024年衡阳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6名,服务期限2年。具体招募计划详见《衡阳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