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4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长沙市人社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报考支教岗位的,须在2024年7月10日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执业资格和相对应的普通话考试成绩合格单。报考支医岗位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有关要求报考,在2年服务期内(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规定的执(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职)业资格考试,否则服务期满后不予安置。
8.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具有初中或以上层次的地理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对应的普通话考试成绩合格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