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或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其它条件
1.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具有高水平本科院校教学工作经历且专业技术资格为副高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本科为计算机类专业,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优先。
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1.用人方式。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为员额制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和一线专职研究人员按预聘-长聘制聘用管理,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按聘任制聘用管理。
2.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具有完备的薪酬年度晋升机制。
3.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4.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
应聘材料
(分别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报名附件(必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有则须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4)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文字材料(选填):业绩、科研成果、获奖等上传佐证材料(视岗位要求提供,无要求则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