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副主任及以上任职经历;
(4)年龄要求具体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对具备下列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1)市级及以上学科或者专科带头人或负责人;
(2)博士研究生;
(3)近5年发表过影响因子8分以上SCI论文;
(4)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5)兼任地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委或者省级及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
具体招聘岗位:
1.学科带头人:面向全国公开引进肿瘤内科、皮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肛肠科、乳腺科、脑外科、眼科、妇科、呼吸科学科带头人各1名,共计11名。
2.业务骨干人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肿瘤内科、皮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肛肠科、乳腺科、脑外科、眼科、妇科、呼吸科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各1名,共计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