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符合岗位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医师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博士、高级职称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人员可报名医院各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入职时需获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三)应聘临床医师岗位人员,入职时需持有医师资格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四)医技岗位的历届生要求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除外)。
(五)对于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者,在人员招聘、岗位聘用等方面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科学历者要求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及中级职称;硕士以上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