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