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8.2024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9.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职称专业相符,不作职称要求的岗位须与学历专业相符。考生通过评审或认定程序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有关条件要求,否则视同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0.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11.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