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扎根蔚县,为蔚县经济发展作贡献;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年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4年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毕业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专项招聘计划”是指下列人员:
(一)报考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项招聘计划”是指下列人员:
(1)使用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员控制数的机关工勤人员;
(2)使用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事业编制或人员控制数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
(3)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员控制数且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身份人员。
(二)报考其他单位“专项招聘计划”是指下列人员:
具有蔚县户籍且从蔚县应征入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从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