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认定。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人员);
2.应届毕业生认定。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3月15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须和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一致,学位证不作为专业名称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