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底前取得;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标明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进行认定。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户籍要求为沁水县户籍的,包括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沁水县户籍的;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为沁水县户籍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沁水县户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计划招聘4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