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底前取得);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为2006年4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4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
7.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段一致,高学段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任何岗位;
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考察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