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报考岗位所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表另有要求的,按岗位表执行。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和专业,或所包含专业类下的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二级学科和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专业类所包含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核;岗位专业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3)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40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