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5
招聘人数: 16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4-22
工作地点: 肇庆
公告详情
为促进我市医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缓解我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类事业编制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系统归口管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有18间,其中:镇级卫生院1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都是高要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治疗、中西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一级甲等医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医学类2023年应届大专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生。
本次招聘岗位15个,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6人。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主动承担学校任务,积极参加院校或社会各类合法社团活动,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院校(班)干部和共产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
4.取得学历证书要求: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2)专业相近。毕业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且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应聘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院校开具的毕业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6.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要求:应聘者应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3年4月21日。
五、报名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三)报名流程:现场登记、面谈了解意向、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地点:肇庆医专新区校区西区运动场(肇庆新区丰乐路12号),联系人:戴志平,联系电话:0758-8392302。
(五)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如应聘者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应聘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6.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六、考试
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的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
考试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4月22日13:00-14:00。
2.笔试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等。
4.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二)面试
1.面试时间:4月22日14:30-16:30。
2.面试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3.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高要区卫生健康局研究提出意见,报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高要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平台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的待遇按高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卫生健康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853586(肇庆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肇庆医专现场招聘会岗位需求表.xls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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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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