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4
招聘人数: 5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6-02
工作地点: 滨州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滨组发[2019]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化人才结构,为惠民县人民医院和惠民县中医院公开招聘51名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3年惠民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滨州医学院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2023年惠民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滨州医学院校园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限202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其他有关招聘条件。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及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和报名时间截止后,个人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二)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校园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硕士研究生岗位为面试、本科岗位为先面试后笔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9:00-17:00
报名地点:滨州医学院(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5号滨州医学院北区教学科研楼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3年惠民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滨州医学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院系)盖章);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或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面试资格。硕士研究生岗位采取仅面试的方式;大学本科毕业生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1.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测试、面谈交流等形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
2.笔试考核。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考核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确定。笔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考核按照本岗位达到实际参加笔试考核考生平均成绩的60%视为合格。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2023年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滨州医学院校园招聘就业意向书》,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五、工作纪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m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5059961
监督电话:0543-53214820543-8197032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2023年惠民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滨州医学院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惠民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滨州医学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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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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