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
招聘人数: 6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7-17
工作地点: 泸州
公告详情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3]17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已签约服务我县的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签约服务我县的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
4.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公开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人事股(叙永县新区便民街10号)。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3.《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2023届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四)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注意事项
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持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一支黑色墨迹签字笔,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需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约500元现金(自备零钞),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5.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一)叙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31日。
(三)考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1500字左右的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手写)
内容包括:①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居住地、何时毕业于何校、学历、专业等);②家庭主要成员状况(居住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③本人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学习情况,报名信息中涉及到的获奖情况,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④本人和直系亲属是否参与邪教非法组织和是否遵纪守法情况;⑤个人简历(进入高中时起算至今,年对年,月对月,时间不间断);⑥材料结尾请注明:本人无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行为,以上材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责任由本人承担。承诺人本人须亲笔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2.叙永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附件3)
逾期不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请将相关资料于2023年7月31日前交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人事股(叙永县新区便民街)。
3.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人员务必于7月31日前联系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完成档案转递。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0-6224058。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卫生健康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聘用后在叙永县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叙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6229618(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举报电话:0830-6800106。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1.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2023届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岗位表.xls
附件2.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2023届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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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content_12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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