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6
招聘人数: 40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8-17
工作地点: 永州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宁远县舜陵、东溪2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40名医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聘。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的职位共6个,计划选聘的人数共4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宁远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宁远县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符合职位放宽年龄条件的,最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以后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选聘职位表为准;
3.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应当在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任职岗位任满1年,年度考核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满最低服务年限除外)或者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要求工作经历年限、服务期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应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3天,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宁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
2.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材料。①《宁远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所在单位初审,县卫生健康局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本人简历从高中填起,时间上需连续不间断。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卫健局人事股提出意见,经卫健局党组研究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选聘急需紧缺专业职位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审批后,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予以取消。
2.笔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一科,具体见《宁远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试题由县人社局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制卷,县纪委监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宁远县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评委。从异地评委库随机抽签产生。评委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试题。由县人社局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县纪委监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3.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方式面试。
4.面试对象。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公告发布之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考试设置成绩合格线,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以选聘计划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过程中出现放弃和不合格人选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卫健局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
考察过程中出现放弃和不合格人选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卫健局及组织、人社、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对象,由县卫健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对选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从事选聘的工作人员在选聘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从事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四)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五)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六)本方案由宁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7229196(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0746—7667298(宁远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46-7223069(宁远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46—7235980(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2:宁远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宁远县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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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yx.gov.cn/nyx/zkzp/202308/246461819cb146debd3c70105ea231a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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