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30
招聘人数: 33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0-19
工作地点: 常德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石门县卫生健康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33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引进人才33名,其中高层次人才24名,急需紧缺人才9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2023年石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一)》)和《2023年石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其中: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其中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2023年结束规培的在报名时可分别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规培合格证明材料报考,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以此类推;
7.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
3.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④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⑦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⑧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以上材料(不含原件)按1-7的顺序整理好后,在左上角用一口订书针订好。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
1.时间: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
(三)考试
此次公开引进人才考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3.成绩和排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四)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及体检通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档案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递补。应聘人员在考试环节后自愿放弃,或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聘用工作进程,注意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考试聘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石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736-532510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
0736-5157329(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2023年石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石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3::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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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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