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20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4-06
工作地点: 江苏
公告详情
根据《宿迁市司法所协理员管理办法》和《宿迁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宿迁市湖滨新区决定以劳务派遣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司法所协理员和12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职责
(一)司法所协理员岗位职责
司法所协理员可以协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下列工作:
1. 开展乡镇(街道)政务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以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为乡镇(街道)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街道)依法处理本地区重大经济、社会事务;
2. 指导监督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综合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协调解决执法争议;
3. 协调指导开展普法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4. 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行政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等相关工作;
5. 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 完成上级交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务。
(二)专职网格员岗位职责
1. 采集基础信息。积极配合属地开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2. 收集社情民意。引导居民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并将有关民意信息及时分流上报;
3. 做好矛盾调解。了解、掌握和上报网格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或配合专职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4. 排查安全隐患。定期在网格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6.符合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将在宿迁市人才网(https://www.0527rc.com/)、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及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及相关材料上传时间
2024年 3月 23日11:00起至2024年 4月 6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om/),按照提示,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报名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近期2寸免冠照片;
③毕业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其他相关证书。
技术支持电话:0527-88288006。(考生在网络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
4.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与《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上所填写的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于2024年4月7日17:00结束。
6.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2024年4月10日16:00前完成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自主确认缴费意向,缴费之后不再办理退款事宜。
7.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7日9:00至2024年4月20日18:00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
2.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
4.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面试的具体事项和相关时间安排,请关注电话、短信或相关方式通知。考生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错过笔试、面试的,后果自负。
(四)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在规定时限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聘用等相关环节递补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名者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
考察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信用情况;
②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③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
⑤考生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未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报名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宿迁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招聘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
拟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在湖滨新区范围内派遣岗位,不服从派遣的,不予聘用。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九)待遇
司法所协理员待遇按《宿迁市司法所协理员管理办法》执行,专职网格员待遇按照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保。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请保证填写的所有联系方式准确,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招聘相关通知将以短信(留意短信是否会被拦截)方式通知。凡因通信不畅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造成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并解释。
湖滨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咨询:
0527-84837060(司法所协理员)
0527-84837828(专职网格员)
招考组织单位咨询电话:0527-84390316
湖滨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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