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5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4-10
工作地点: 乐山
公告详情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4年赴成都医学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沐川县将于2024年4月10日赴成都医学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沐川县2024年赴成都医学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红星广场(图书馆正门前)。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沐川县2024年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考者应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双面打印),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其中:
(1)报考者按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点地点报名、提供相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时间地址:2024年4月10日下午13:30。
考核地点:成都医学院(详细地址见面试通知书)。
考核形式:面试。
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7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成绩7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意向协议,待正式毕业后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其余报考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另行公告通知。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健康局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的有效书面材料,不提供者不予聘用。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核招聘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3-4602554(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0833-4601456
附件:1.沐川县2024年赴成都医学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沐川县2024年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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