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31
招聘人数: 39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6-30
工作地点: 赣州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十四五”人才规划和今年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9名高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下同)人才,为争当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智力和人才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39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崇义县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应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及其它条件
1.详见《崇义县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7.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崇义县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和《崇义县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信息表》(附件3)发至邮箱cyrenshi@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代码 +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797-3828116。
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1.资格审查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崇义县人社局6楼会议室(地址:崇义县横水镇文竹路2号)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1)《崇义县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限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择业期内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须提供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5.当某岗位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35: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所有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一)县级层面待遇。根据《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在发放工资福利基础上,还可享受政府特殊人才绩效奖励,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万元/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万元/年。同时享受直接入住人才住房、优先岗位聘任、优先落户、配偶调配及子女入学等待遇。
(二)用人单位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一次性1000元的家具购置补贴。崇义县人民医院、崇义县妇保院、崇义县中医院的新聘用人员还可享受由单位提供的以下待遇:
1.安家费补助,分别为西医临床专业博士研究生100万元,具有省市三甲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西医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10万元,其他硕士研究生5万元。省市三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正高级职称50万元,在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工作五年以上正高级职称20万元。在省市三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副高级职称20万元,在县二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副高级职称10万元。
2.人才住房补贴,分别为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住房补贴享受三年,按月随工资发放。
3.人才津贴补助,分别为临床西医类博士研究生10000元/月,具有省市三甲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西医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其他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在省市三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正高级职称10000元/月;在县二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正高级职称5000元/月。在省市三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副高级职称5000元/月;在县二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副高级职称3000元/月。人才津贴补助享受三年,按月随工资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有序进行,严禁任何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本方案解释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崇义县人社局:0797-3828116
监督电话:崇义县纪委监委:0797-3823881
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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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hongyi.gov.cn/cyxrmzf/tzgg/2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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